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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麻药品执照
在新的《大麻条例》中,加拿大卫生部引入了一种新型的牌照—“大麻药品牌照”,拥有该牌照的持有人可以出售含有大麻的药品。不仅如此,公司还必须同时持有生产药品的药品企业许可证(DEL)。拥有这两个许可证,公司就可以将大麻与批准的药物混和。除此之外,该牌照还必须符合加拿大的药品《良好生产规范》GMP要求,相比大麻的《良好生产规范》”,该要求更为严格。
拥有此牌照后,您就可以将大麻药品销售给其他持有大麻药品牌照、研究牌照、测试牌照、药剂师以及医院和相关从业人员。(如果您每年收到含有超过600千克的干大麻配制成的处方药,则应提升安全防护系统和加强安全措施。)
Canwis大麻顾问将会为您准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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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药设施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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场地和物理安全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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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邦法律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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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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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量保证的高级专业化的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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库存控制软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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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操作程序,分批记录和过程中质量控制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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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和大麻合规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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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加拿大卫生部的大麻追踪和许可系统(CTLS)中提交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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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药品营业执照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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