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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圃执照

苗圃执照是面向希望种植大麻的申请人进行,这类申请人的目的是为其他执照持有人(如种植者、加工者、分析测试者、研究人员、大麻药物许可证持有人)供应大麻类植物和种子。虽然获取大麻植物种子存在三种操作限制,但持有人可执行大部分经授权的标准种植人的活动。

苗圃的重量、影响力和表面积受此类执照的限制。为获得大麻植物种子而种植大麻的持有人,其种植总表面积≤50 m2(538 ft2),其中包含所有开花的大麻植物(包括由多个表面组成的表面积),收割的花朵不得超过5公斤(大麻植物种子除外),并要在收割后30天内销毁剩余的植物。

 

持有苗圃许可证能够:

(1) 生产高质量的工业原料;

(2)在安全标准降低的情况下获益;

(3)能够与同一场所的其他执照类别挂钩,使持有者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灵活运作;

(4)可在限制条件范围内增加设施规模;

(5)为产生新的遗传学提供机会

(6)可使小规模型希望成为市场一员的申请人进入市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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